食用油千家万户每天都在吃,但你是否关注过你吃的食用油的加工工艺是“浸出”还是“压榨”?是否知道“浸出”还是“压榨”的区别?
近日,海宁市公安局综合执法队查获一起“浸出”变“压榨”的食用油大案。
案件来源是一份检测报告,检验结论是海宁市某公司生产的食用油经检验“*剂残留量”指标不合格。正当执法人员以为这又是一起普通的食品案件时,又接连收到该公司生产的食用油经检验“*剂残留量”超标的信息。
凭着职业敏感性,执法人员判断该公司生产工艺必定存在重大问题,存在系统性风险。于是执法人员*1时间赶往该公司,在该公司仓库发现有菜油王(浓香菜籽油)(标示加工工艺:压榨)。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菜油王(浓香菜籽油)进行抽样,经海宁市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。
检验结论:经检验,所检项目*剂残留量不符合要求,实测*剂残留量值达到34.8mg/kg(产品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)。事实上,即便是按照浸出的标注(产品技术要求为≤20mg/kg),这个油的*剂残留量也超标了两倍多,该公司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。
经初步调查,该公司本身并不直接生产食用油,而是一个从事食用油分装的企业。该公司在购进食用油之后,分装成不同规格型号,产品标签却并非按照原食用油的性质,即便购进的食用油加工工艺是“浸出”,该公司分装之后,标签上的加工工艺却变成了“压榨”。之所以这么做,还是利益驱使。
食用油加工工艺的“压榨”和“浸出”是有本质区别的,简单来说,“压榨”工艺不需要添加化学品,出油率低,而“浸出”需要添加*剂,但是出油率更高。而食用油中*剂残留量过高,长期大量摄入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产生影响。所以市面上采用“压榨”工艺的食用油的价格普遍比采用“浸出”工艺的食用油价格要高。
目前,该案已移送至海宁市公安局,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。